《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增加特级酒不再区分高度酒与低度酒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近期发布修订后的《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下称“新标准”),并开始征求意见.据了解,新标准在优级、一级基础上,增加特级等级,并不再区分高度酒和低度酒.新标准规定,在原有定义基础上,总结不同工艺类型(大曲、小曲、麸曲等)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特征,从精化发酵剂、发酵容器等方面,明确清香型白酒生产采用大曲、小曲、麸曲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以及缸、池为发酵容器,同时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和其他非白酒发酵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新标准取消了产品分类,不再区分高度酒与低度酒.等级上,在优级、一级基础上增加特级等级.
2018-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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