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办法推进土地跨省域补充调剂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调剂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统筹管理办法》要求,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要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合理控制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规模.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为依据,以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为主要来源,确保统筹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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