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及明细》
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56号)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地方特点,食药监局制定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及明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该目录及明细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食品、目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公告
R-0;F84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