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085.2017.01.079
“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出台将成领导班子综合考评重要依据
近期,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制订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将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实施情况及水环境质量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考核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实施情况、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水环境、市人民政府、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考核内容、合格、国家发展、防治重点、百分制、环保、合制、改革
F12;G80
2017-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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