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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1085.2015.11.016

青海:海西野生枸杞划禁采期

引用
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新出台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1日-7月31日为野生枸杞叶的采集期,8月1日-10月31日为野生枸杞果的采集期,其余时间为禁采期。在禁采期采集野生枸杞果和叶的,没收采集的果和叶或违法所得,并处采集的果和叶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海西、野生枸杞、藏族自治州、采集期、违法所得、保护条例、蒙古族、枸杞果、人大常委会、枸杞叶、价值、会议、罚款

TS2;R28

2015-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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