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者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4 月10日,自称为”水专家”的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利用不明真相的媒体肆意抛出了”农夫山泉不如自来水”的”伪专家”言论,并煽动性地炮制了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对事件一方即农夫山泉大肆进行各种形式的攻击性报道和评论.直至4月26日,网易财经报道出”标准门”的制造者马锦亚其实是一个”伪专家”,其拥有三家涉水公司,此事才稍加平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新闻来源不实,这就意味着可能是假新闻.此次抛出”标准门”的专家受到广泛质疑,媒体作为事实真相的呈现者,发现新闻消息来源不实甚至可能被”伪专家”利用时应当及时停止,悬崖勒马.那么,在此次”标准门”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企业又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毫无疑问,农夫山泉受到的名誉和经济利益的损失应该由扰乱市场者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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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TV6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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