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085.2012.10.004
食品安全——永远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马上就要走过三个年头。三年内,食品安全整顿和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仍不断被爆出,"来伊份"毒蜜饯、"双汇"瘦肉精、台湾"塑化剂"、"染色馒头"、地沟油……食品安全形式依然严峻。那么《食品安全法》自颁布实施后取得了哪些或效?我们又该怎样预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综合治理工作、安全事件、食品质量、瘦肉精、塑化剂
TS207(食品工业)
2012-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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