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2011年9月13日公布的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六十四条: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三章食品出口、第四章风险预警及相关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出口、风险预警、法律责任
F203(国民经济管理)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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