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永安金线莲、丹江口鳃鱼、台山鳗鱼、萝岗糯米糍、崇阳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永安金线莲、丹江口鲢鱼、台山鳗鱼、萝岗糯米糍、崇阳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永安金线莲、丹江口鳃鱼、台山鳗鱼、萝岗糯米糍、崇阳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金线莲、丹江口、糯米糍、鳗鱼
S661.2(果树园艺)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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