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九寨猪苓、中江挂面、道明竹编、白龙湖银鱼、广元橄榄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九寨猪苓、中江挂面(中江手工挂面)、道明竹编、白龙湖银鱼、广元橄榄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九寨猪苓、中江挂面(中江手工挂面)、道明竹编、白龙湖银鱼、广元橄榄油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橄榄油、挂面、猪苓、竹编
TS225.19(食品工业)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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