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085.2010.08.001
依法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规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组建了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专业代表性、多学科和独立参与的原则,经部门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法、安全科学、专家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中国科学院、征求意见、药品监管、评估工作、农业部、北京大学、专家组、信息化、卫生部、商务部、国务院、多学科、代表性、组织、组建
DF3;D92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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