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洗钱义务履行中的个人信息处理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而处理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所规定的"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而处理个人信息的典型应用场景.反洗钱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无需取得个人同意,但对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及处理活动应与反洗钱目的直接相关,并应最小化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为应对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挑战,《反洗钱法》需适时修改,在强化保障个人知情权、查阅权、更正权和获得救济权的前提下,为以履行反洗钱义务为目的的个人信息共享提供便利,从而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再平衡.
法定义务、反洗钱、个人信息、共享
42
D9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