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王言褒忠臣:柳宗元《南霁云睢阳庙碑》的骈体写作用心
柳宗元《南霁云睢阳庙碑》是褒扬安史忠臣的重要作品.唐肃宗于至德二年(757年)对张巡、许远、南霁云进行褒赠,并命于睢阳为三人立庙.然而迟至近五十年后,这些忠臣祠庙才得以树碑.树碑之迟反映了中唐朝野对待忠义之士的不同态度,即中央大力褒扬,而地方的回应不无冷漠.韩愈的《张中丞传后叙》、柳宗元的《南霁云睢阳庙碑》,对于忠节观念的强化,起了显著的推动作用.《南霁云睢阳庙碑》所采用的四六骈俪之体,是唐代翰林学士撰写王言朝命的通行文体.柳宗元用这样的文体创作碑文,呼应了中央朝廷对忠臣的褒扬之义.作为褒忠之作,《南霁云睢阳庙碑》着重树立中央权威,而《张中丞传后叙》则具有更为丰富的思想内涵.深入理解《南霁云睢阳庙碑》的现实用心和文体选择,对于认识韩愈《张中丞传后叙》这一忠义书写经典之作的思想价值也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柳宗元、《南霁云睢阳庙碑》、骈体文、《张中丞传后叙》、褒忠
I206.2
2018-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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