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刑法边界——以安乐死、尊严死问题为中心
晚期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刑法边界的核心问题是安乐死与尊严死问题.“自我决定”与“社会决定”分别是允许积极安乐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只有将“自我决定”与“社会决定”相结合,才能从刑法理论上顺利解决积极安乐死问题,只有当两者都符合时,积极安乐死才能合法.尊严死与安乐死的情形不同,只要满足“自我决定”与“社会决定”这两个要件的其中之一,就应该获得容许.
安乐死、尊严死、自我决定、社会决定
D914(法学各部门)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3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