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完善
宪法实施能彰显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它离不开宪法解释,但通过对宪法解释的实践样态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宪法解释却长期处于虚置状态,原因不只是实践对规范文本的背离,还在于宪法解释本身设置的不合理.通过对我国历部宪法关于宪法解释的文本分析,发现我国宪法解释不仅存在主体争议问题,还存在权限不清、程序欠缺、效力不明、不便适用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折射出宪法解释难以发挥其保障宪法实施的功能.反思我国宪法解释的文本与实践问题,明确宪法解释是主体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对宪法文本及意义的阐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应是我国的宪法解释主体,其作出的宪法解释具有特殊效力.同时,为解决宪法解释在主体、权限、程序、效力等方面的问题,增强宪法解释的可操作性,我国应尽快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保障宪法的实施,彰显宪法权威.
宪法解释、宪法实施、解释主体
D911(法学各部门)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研究”15FXC039
2018-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2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