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的权衡困境
美国自沃伦法院以来在联邦司法体系也包括地方司法体系中对有关“新闻自由”与“公平审判”之间不断权衡,这两种权益之间的冲突某种程度上内化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与第六修正案之间的冲突.对案件的新闻报道与公开审判某种程度上是为防止司法裁决不公,但在陪审员制度下的司法裁决体系下,新闻报道带来的舆论影响又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公平审判.如何权衡两种权益,并没有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在很多情况下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在不同时代的司法理念主导下,法院的权衡又多少有些偏好.
新闻自由、公平审判、司法审慎、司法能动
G219(新闻学、新闻事业)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