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行政性垄断规制经验及其启示——基于“国家竞争政策”的解读
行政性垄断即政府限制竞争行为,其对经济和政治危害严重,应该受到规制.澳大利亚的模式在遏制行政性垄断方面最为系统和有效,尤其是其中的竞争审查制度已经成为各国仿效的典范.我国应借鉴澳大利亚的模式,寻求高层充分重视,施行“国家竞争政策”,引入竞争评估机制,设立独立执行机构,以解决目前行政性垄断规制不力的难题.
行政性垄断规制、澳大利亚模式、国家竞争政策、竞争审查
D923.4(中国法律)
本文系2014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竞争评估的理论阐释和制度构建”项目编号:14SFB200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