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视阈下的民事诉权理论体系研究
民事诉权从本质上而言,是一项程序权利,在现代法治社会,民事诉权也是一项基本人权、宪法权利,体现出权利救济权的特性.在宪法视野下,民事诉权的保障和落实,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民事权益、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而且有利于制衡法院的审判权、实现社会的有序控制.根据权利构成理论,民事诉权的主体主要包括作为权利主体的公民和作为义务主体的法院;民事诉权的客体主要包括诉讼行为、权利和法益;民事诉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起诉权、应诉权、上诉权、再审诉权和宪法诉愿权等.
宪法、诉权、人权、权益
D915(法学各部门)
本文是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辽宁省教育厅一般项目《民事诉权的保护与规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W2014152、沈阳师范大学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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