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原则何以可能?——罗尔斯、哈贝马斯和弗雷泽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社会正义原则何以可能?——罗尔斯、哈贝马斯和弗雷泽

引用
社会正义原则何以可能?罗尔斯采用了一种理性选择模式,主张在无知之幕下,理性的人遵循最大化最小值原则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哈贝马斯设想了一种话语论证模式,认为在理想话语环境中,有话语能力的人遵循有效性话语原则能够达成符合商谈原则和普遍化原则的社会正义原则;弗雷泽提供了一种参与平等模式,指出在参与平等条件下,理性的人遵循所有人受影响的原则,会接受承认、再分配和代表权三个正义原则.三人的论证为我们建设公平正义社会提供了理论启示.

罗尔斯、哈贝马斯、弗雷泽、社会正义原则

B82-06(伦理学(道德哲学))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青年项目11YJC720025;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1YBB079;湖南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39-144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