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没收程序的性质争议与定位——以腐败案件为视角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来,针对其性质及其相关问题出现一些争议,甚至有人称其为“睡美人”条款.该程序的本质是“调整物的归属的非刑罚方式”,这一界定更贴合立法者的本意并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贪官外逃”等难题.该程序中的证明除了遵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规定外,可在证据规则上适当偏向于民事证据规则,在证明标准上适当偏向于“优势证明标准”.
特别没收程序、非处罚方式、违法所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D911.05(法学各部门)
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GJ2012C15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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