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式改革探析
中国发展的最大差距还是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模式存在较大弊端,应真正落实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改变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模式,即在坚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基础上,放活土地经营权,强化和实现土地收益权,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
城镇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土地股份合作制
D912.3(法学各部门)
山西省2012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西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该项目2012041075-02
2013-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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