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问题分析——以南水北调中线库区水源区(河南部分)为例
生态补偿是一种使外部成本内部化的环境经济手段,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具体体现.笔者分析生态补偿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以南水北调中线库区水源区(河南部分)为例,论述补偿的原因、受偿区提供的生态服务的价值、补偿主体、受偿主体、补偿标准、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等问题,并讨论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手段及实施保障等问题.
生态补偿、跨流域调水、南水北调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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