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强制性规范与公司章程自由
公司法中强制性规范的适用不可约定排除或变更.与补充性规范、赋权性规范相比,强制性规范适用时公司章程自由最小.公司章程虽不能偏离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但却可以将强制性规范明确化、具体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展强制性规范.
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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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公司章程
D922.291.91(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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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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