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构造的价值决定
诉讼制度的本质是由诉讼价值最终决定的,仅以诉讼形态的差异作为民事诉讼本质不同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客观真实诉讼价值是我国民事诉讼构造具有交涉性的决定性因素,民事司法改革只能在诉讼价值改变的前提下实现.
诉讼构造、诉讼价值、诉讼资料、客观真实、法律真实
DF7(诉讼法)
2007-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6-92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诉讼构造、诉讼价值、诉讼资料、客观真实、法律真实
DF7(诉讼法)
2007-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6-9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