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视野中的人权保护
国家权力应当承担保护人权的责任,这已是共识,但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保护必须建立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之上.在传统中国社会,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一再被设定为家长与子女式的,缺乏国家对个人的尊重,以至于国家常常以保护为名行干涉之实.对中国传统社会里国家和个人之间关系是应当反思并进行批判的,但更应当积极探索国家权力对人权进行尊重性保护的合理内涵.
人权保护、中国传统社会、传统中国社会、保护人权、尊重人权、合理内涵、性保护、人的尊重、积极探索、被设定
D1(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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