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财产代管人制度的设计过程
2002年11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16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要求“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7年党的15大的政治报告就提出要探索有效率的“公有制实现形式”,16大的政治报告将这一任务更加具体化了,有着更强的实际操作性.本文作者将简要地回顾构思和设计公有财产代管人制的这一段历程,这将有助于我们今后的经济政策的制定.
公有财产、代管、制度、设计、政治报告、国有资产、公有制实现形式、全国代表大会、政策的制定、义务和责任、所有者权益、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经营体制、国家、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效率、共产党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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