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虚拟经济及其增加值测算——基于国民收入来源的视角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原理,国民收入的来源可以划分为新增财富和已有财富.将转移的已有财富视为创造的新增财富并核算为净增加值,在统计上夸大GDP中净增加值份额,势必给收入分配带来新的趋势性矛盾.虚拟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转移已有财富,但不创造新增财富.基于此,重新核算中国虚拟经济增加值规模,研究发现,2006-2018年,虚拟经济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在3.87%—5.39%之间,虚拟经济净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从0.86%提高到1.80%,总体来看两者均呈上升趋势.因此,需要通过财税手段正面发挥虚拟经济集中财富的作用,但同时更需要警惕并抑制其对收入分配产生的不利影响.
虚拟经济、转移财富、新增财富、收入分配
F323.8;F222.33;F014.4
2022-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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