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外法权到域外规治——以管辖理论为视角
管辖与主权是国际法思想谱系中的重要概念,管辖权范围与主权的离合决定或影响世界秩序的嬗变.地理大发现时代,《托德西利亚斯条约》确立了管辖权的全球延伸,但西葡两国并未对已发现的陆地和岛屿实现真正管辖.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初步确立属地化秩序,一国管辖权开始对应其主权疆域.殖民时代,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列强凭借作为治外法权分离管辖与主权,威斯特伐利亚主权秩序与帝国秩序共存.全球化时代,超国界问题频发,域外规治成为美国单边处理域外事务的工具,二战后确立的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秩序与单边主义秩序共存.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作为制度基础的域外规治,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重新审视管辖理论,可以基于共同体管辖理论实施域外规治,以可预期、可接受的方式延伸管辖权,构建互认、互信、互惠的共同体管辖机制,为共同体外的管辖安排提供具备说服力的方案,最终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治外法权、域外规治、管辖、主权、共同体管辖
D81;D990;D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57
2021-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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