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益保护与比例原则
法益保护原则一直是刑事立法的基本指导原理.近年来,有学者主张以比例原则替代法益保护原则.但是,比例原则并无超越法益保护原则的内容;而且,比例原则缺乏目的正当性的审查,其标准也不明确;近年来刑事立法中出现的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处罚的早期化以及重罚化现象,并不意味着法益保护原则面临危机,相反说明需要发挥法益概念的批判性机能.当然,比例原则对于贯彻法益保护原则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将比例原则引入刑法领域补充法益保护原则时,应当避免简单的话语转换与机械的套用.刑事立法的审查应当按五个步骤展开:(1)目的是否具有合理性?(2)刑罚是不是达到合理目的的有效手段?(3)是否存在替代刑罚的手段?(4)利用刑罚保护法益的同时可能造成何种损害?(5)对相应的犯罪应当规定何种刑罚?
法益保护、比例原则、刑事立法、审查步骤
D924.3;G80-05;G649.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ZDA060
2017-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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