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数据犯罪的制裁思路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大数据时代数据犯罪的制裁思路

引用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网络的核心要素,数据范围向横向聚合与纵向深化,云计算平台成为数据挖掘的技术资源.技术变革引发刑法新的关切点,现行刑法中“数据”的范围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显现出时代局限性和滞后性.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解释尝试以技术性关键词为扩张解释对象,司法实践也开始探索对数据内容的扩充.但是,由于解释观察点的错位,过于重视数据的空间性而忽略本体性,造成案件定性的困扰.大数据时代数据犯罪的制裁体系的建构,应当以数据与信息的本质差异为区分点,明确以技术资源为保护对象的内容与边界,重视多端点的数据来源和聚合性的数据应用,实现从数据到具体法益的“着陆”,明确对数据的非物权保护模式.通过严厉严密的制裁数据犯罪的罪名体系,构筑保障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法律屏障.

大数据、网络犯罪、数据犯罪、计算机犯罪、立法完善

D924;N02;TP393.0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

1002-4921

11-1211/C

2014,(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