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损害的法律拟制——穿越生死线的民法机理
近代以降,人格、权利与利益等基本的法哲学范畴均以具有生命的自然人为描摹对象,形成传统民法的“现世性”特征,身后损害问题长期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地带。死者利益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与道德、习俗及社会政策纠结在一起,立于其后的解释论机理是法律拟制。文本分析表明,中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身后损害案件的裁判立场徘徊反复,引发死亡赔偿金性质、死者近亲属精神损害赔偿、涉坟纠纷等具体问题的理论纷争。为遵循内在体系的逻辑要求,正在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应呆“最不环”的法益保护模式,以此构建相应的制度规则。
身后损害、法律拟制、利益客观性、法益保护、民法体系
D923.8(中国法律)
南京大学”985项目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