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百年变迁
中国民法百年,历经自清末到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以及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民法使统治者对待法律的观念实现了从“救亡图存”到“立法治国”的转变;在第二阶段,由于制定民法典经济基础不具备,民法典无法出台;在第三阶段,民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基本保障的地位被确立,执政者对民法逐渐认可,单行民法逐步制定,民法典之轮廓出现。展望未来,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民法典的制定仍然任重道远。民法典的出台,需要全民族法治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家的坚定决心。
民法史、民法典、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D923(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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