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如何作出——以判断类型为视角
司法实践中的判断类型包括案情认知中的事实判断、证据确认中的事实判断和判决中的价值判断.在案情认知和证据认定中,司法人员所作的事实判断都是”理想类型”的建构过程,它们之间既有优劣之分,也会受到司法人员价值因素的影响;在审判阶段,判决属于价值判断,法官对法律条文、证据的理解等因素会影响判决的解释力和说服力.这三种判断类型在案件的侦破、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可能会出现,但它们在不同阶段的类型化特征是一致的,借助于判断类型的分析,可以解释判决重要特征的同一性和差异性,使判决产生过程的真实性和丰富性得到呈现和揭示.
案件真相、证据、判决、事实判断、价值判断
D9(法律)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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