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

引用
源自西方的法律父爱主义理论主张政府在某些领域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可以不顾其意志而限制其自由或自治.结合中国问题意识,本文将它概括为”政府对公民强制的爱”.该理论与中国法律文化传统、法律规范与社会现实颇有契合之处,且与中国当前注重以人为本的新”民本”理念相适应,因此有广泛的适用空间.但是为了防止该理论的滥用,防止将人由目的变成客体,需要将其限定在不得侵犯作为基本权利核心的人性尊严的范围内.

法律父爱主义、法律家长主义、新民本理念、人性尊严

C91(社会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47-5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社会科学

1002-4921

11-1211/C

200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