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领域内冲突格局的形成--近代中国的分家习惯与继承法移植
分家习惯在中国已延续两千余年,在这一习惯内部,已形成较为稳固的内容和程序,其效力一直受到国家法的承认.然而,随着20世纪初期中国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分家习惯退出了国家法领域.分家习惯与西方继承法所调整的继承行为有着不同的性质.分家意味着,无论父母生前还是死后,亲子都可以参与家庭财产的分割;继承则是承受死者的个人财产.研究近代中国的分家契约可以发现,分家一直是中国家庭财产领域中的主要行为模式.可见,在近代中国的财产继承领域中存在着规则冲突的格局,即分家习惯与继承法难以兼容.揭示这一格局,对我们认识民事习惯与中国民法典编纂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分家习惯、分书、家产分割、继承
C0(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1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