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其解释--以契约纠纷的基层法院判决书为例的经验研究
本文指出,在司法和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着逆向选择效应,它使得在那些最应该发挥作用的场合,法律反而不能起到应有作用.作者以北京某基层法院的契约纠纷判决书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原被告的胜诉情况、违约原因及其裁决等方面的分析,揭示并解释目前存在于司法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效应.作者发现,如果缺乏信任和良好法律体系,导致诉讼的原因一般不是因为契约的模糊性,相反,故意违约并引发诉讼更主要是人们的策略性选择.因此,原告的高胜诉概率和高违约概率现象并存,同时违约案件的案情都比较简单,辩护理由也简单,甚至没有.
逆向选择、模糊契约、契约纠纷、裁决
D9(法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02520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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