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样式的历史考察--与武树臣先生商榷
@@ 武树臣《中国古代法律样式的理论诠释》一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以下简称”武文”)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样式走过了西周、春秋的判例法时代和战国、秦代的成文法阶段,自西汉至清末,形成了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混合法样式;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已跨越了西方世界的两大法系样式而走出将两者混合的第三种样式.并提出,”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法律样式所具有的特征实际上体现了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某种共同规律”.作者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以下简称”武书”)一书中,亦有相关阐述.中国古代法制的历程果真存在如此渐进的三段样式吗?笔者认为,”武文”的立论无法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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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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