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2X.2012.04.006
晚清民间救灾:法律文本、实践及其思考——以直隶为中心
中国自古以来有“灾荒的国度”之称,特别是自然灾害频繁交替发生,给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困扰,救灾减灾立法和实践就显得特别重要.在晚清社会,救灾减灾力量呈现出多元化的救助系统,民间各阶层大量加入到减灾救灾的行列中来,这既有传统民间救灾法律的引导和规约,又超出法律的范围.如何规范民间力量合理救灾减灾不仅是晚清社会所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当今民间救灾中的凸显问题.民间救灾立法不仅要强调政府的引导作用,更需要民间救灾形式的多样性和救灾实践的多中心性,充分调动民间救灾力量的积极性.
晚清、直隶、民间救灾法律文本、民间救灾实践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13-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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