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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422X.2006.04.004

清代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法制化——清道光三十年山西徐沟县王耀田契(私契、官契、契尾)的考释及其他

引用
土地买卖和地权转移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经常发生的经济、社会、法律的民间事务,到了明清时代,逐渐进入法制化的程序,政府介入地权的转移,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制度.现存的土地买卖契约文书样张,见证了明清时代土地买卖的程序.清道光三十年山西徐沟县王耀田契(私契、官契、契尾)最为完整地保存了历史真实面貌,为研究明清田契和地权转移的重要资料.

清代、地权转移、法制化、徐沟县、田契

K249

2007-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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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22X

35-1023/F

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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