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2X.2005.03.001
中晚唐五代北宋地权的集中与分散
唐末五代与北宋时期,有关土地兼并的事例很多,反映当时的土地兼并形势确实很严重.许多学者由此得出结论:"在宋代由于大土地所有制的急剧膨胀,全国百分之六七十以上的耕地已为地主阶级所占有".我以为这些学者对宋代土地集中程度的估计太高.据五等户版簿测算,唐末五代北宋初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约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45%上下,农民占有的土地约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55%上下.北宋中、后期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下降至35%上下,农民占有的土地上升至65%上下.上述测算结果显示:在我国封建社会,地权的变动并非总是越来越集中,在土地集中的同时,也存在着土地分散的倾向,两者方向相反,在很大程度上起互相抵消作用.地权变动的结果究竟是更趋于集中,还是趋于相对分散,则因时、因地而异,不能一概而论.此期促使土地分散的主要原因,一是土地买卖,二是分家析产,三是政府的招携流散、鼓励垦田、官田私田化政策培植了许多自耕农、半自耕农.
中晚唐、五代北宋、土地买卖、分家析产、土地政策、土地集中倾向、土地分散倾向
K242.3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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