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20.04.019
IVF-ET助孕合并慢性肾功能衰竭法医学鉴定1例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武某,女,30岁,既往2次人工流产病史.曾于当地医院诊断为“双侧输卵管梗阻”,经治疗效果不佳,其后一直未孕,遂到当事医院(以下简称“医方”)治疗,诊断为“继发性不孕、右侧输卵管梗阻”.经IVF-ET(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助孕成功受孕.但武某孕后3+月左右出现头痛等症状,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患方认为医方对被鉴定人行“IVF-ET助孕”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其过错导致被鉴定人发生慢性肾衰竭,故而要求进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司法鉴定.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妊娠合并症、医疗纠纷
DF795.4(诉讼法)
2019年度广东省司法行政研究课题[粤司办2019181号
202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