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8.01.004
司法鉴定标准化法制机制建设研究
司法鉴定标准化法制是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影响到司法鉴定最终结果的准确性.在研究司法鉴定标准化法制问题之前,有必要对司法鉴定标准、司法鉴定标准化、司法鉴定标准化工作、司法鉴定标准化法制等相近概念予以厘清.同时,应当明确无论是从国际司法协作、履行国际条约角度,还是从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树立司法鉴定权威、公信力等角度来看,都有必要对司法鉴定标准化法制机制问题予以研究.针对目前司法鉴定标准化立法滞后、司法鉴定标准的司法适用性较差、司法鉴定标准政出多门等问题,提出应当以新《标准化法》的颁布为契机,考虑发布《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司法鉴定标准的管理机构;明确政府在司法鉴定标准中的地位;鼓励司法鉴定行业的团体标准,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制定机构标准.
司法鉴定、标准化、标准化法制、司法鉴定标准化委员会
DF8;D919.4(司法制度)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YFC0800706;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YFC0800707;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7DZ2273200;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16DZ2290900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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