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7.03.018
眼外伤后视觉功能综合评价1例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李某,男,15岁,于2016年3月11日在学校操场游戏时被同学踢出的足球猛击右眼部致伤,伤后经临床治疗,仍遗留视物模糊不适等症状.李某及其家长据此要求学校与肇事同学家长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为确定赔偿数额,遂提出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的委托,同时李某的家长考虑李某年龄与生理发育特点,认为其视觉功能有可能发生进一步损害,为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要求司法鉴定机构一并对其视觉功能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本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本案的鉴定.
法医临床学、眼外伤、视觉功能、综合评价
DF795.4(诉讼法)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6YF0800701;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7DZ2273200;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16DZ2290900
2017-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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