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3.03.018
再论如何正确应用DNA证据
以英美法系和我国司法实践中鉴定人角色差异为视野,深入探讨DNA证据应用领域中的三个经典命题的推导主体,明确鉴定人在DNA证据应用中的职责权限,避免DNA证据被错误解读和应用,并尝试以证据的相关性、可采性和证明力为基础,探讨我国司法实践中DNA证据正确应用的途径.
DNA证据、鉴定人、专家证人、逻辑推理
DF794.3(诉讼法)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基金项目2012BSCX20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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