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3.03.003
论我国鉴定人屏蔽作证制度的法理基础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应经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刚性规定促使鉴定人必须履行出庭作证义务,从而提高了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对质证程序的依赖程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就格外重要.鉴定人屏蔽作证方式为这一问题的探寻提供了微观视角,我国已经存在证人屏蔽作证的司法实践,但是对于鉴定人屏蔽作证的正当性还存在争议,而这些争议实质上是鉴定人屏蔽作证与传统诉讼法原理的冲突与解决,具体反映在鉴定人屏蔽作证应当遵循的原则、程序设置、配套措施等方面.
鉴定人出庭、屏蔽作证、质证、法理基础
DF73;DF8(诉讼法)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20133081
2014-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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