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11.06.021
论我国司法鉴定独立性偏位的管控
司法鉴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司法鉴定活动应遵循独立性原则,独立銮定自身有其深刻的内涵;独立鉴定是保证鉴定意见科学性、客观性的前提,对整个诉讼活动有着特殊的司法价值;现实中各种力量的干预,使得司法鉴定的独立性呈现出偏位的风险.探求对独立性偏位进行管控的策略,以期对我国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有所助益,对我国司法鉴定立法改革和司法鉴定实践活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司法鉴定、独立性、偏位、管控
DF8(司法制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06JA820040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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