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2072.2007.01.016
论司法鉴定人混合型管理模式之完善
混合型管理模式的引入是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加强司法鉴定活动统一管理,加强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然由于现行立法仅对混合型管理模式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相关的硬件、软件设置,尤其是对于管理权具体应当如何分割的问题并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毫无疑问,这将阻碍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司法鉴定人、混合管理模式、立法现状、管理权分割
D9(法律)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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