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乾隆年间福建食盐运销制度变革研究
康熙年间(1661-1722),福建食盐以商运为主.雍正元年(1723),在皇帝整顿财政的背景下,闽浙总督觉罗满保为裁革浮费和解决福建盐课亏欠问题,废除盐商,全省食盐自由运销.福建旧盐商因失去垄断盐利的特权而对新法不满,制造了地方暴乱,并拒绝缴纳旧欠盐课,从而迫使觉罗满保于雍正二年(1724)恢复福建西路商运.改革虽降低了地方盐价,增加了福建盐课收入,但引起不少非议,最终因改革者失去皇帝信任而全面废除.雍正五年(1727),福建总督高其倬开始在福建试行水客运盐和官运法,及至乾隆七年(1742)开始招商行盐.此后,福建地方官府为垄断盐利,促使各县改商运为官运.
清朝、盐政、食盐运销制度、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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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9(中国经济)
教育部行动计划司局专项资助项目11200-3149001
201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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