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580.2008.01.014
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立法的应然思路——一个物权法的思考视角
我国城市土地物权制度的特殊结构决定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模式必然异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我国立法可以采取的三种城市房屋拆迁模式中,包含有四层复杂法律关系的政府主导型拆迁模式最适合我国国情.因此,我国未来城市房屋拆迁立法应以政府主导型拆迁模式为基础,并以协商型拆迁与折衷型拆迁模式为补充.
城市房屋拆迁、政府主导型拆迁模式、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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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8-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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