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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8580.2007.04.010

论公序良俗原则对遗嘱自由的限制

引用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世界各国继承法都毫无例外地承认公民享有遗嘱自由权,从而遗嘱自由成为了各国继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有限制的,遗嘱自由作为继承法确立的一项原则和制度,也不是绝对的.本文从"泸州遗赠案"引发的争议入手,分析出学术界之所以对这一案件存在如此大的分歧,就在于我国继承立法缺乏对公序良俗原则的明确性规定.通过比较各国立法例中公序良俗原则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和我国立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提出我国应当确立公序良俗原则对遗嘱自由限制的立法建议.

遗嘱自由、限制、公序良俗

22

D923.5(中国法律)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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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2-8580

51-1676/C

22

200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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